①按考生报考本校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录满为止。院校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时,艺术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艺术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普通类专业按考生合成总分(普通类专业考生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信息技术基础成绩+校内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依据合成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安排专业)。
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均按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不低于相应类别第一志愿已录取考生的低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2013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录取办法(按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两类生源分别进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