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依据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2、学院按志愿顺序录取,一般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级高招办可在成绩不低于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第二及以下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学院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3、为了让有志于报考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的考生有较多的选择机会,若在第一专业位次上填写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但未被录取者,在第二专业位次上填写的志愿将被视为第一专业(不减级差分)并进入录取程序,以下各专业依次递进。
4、为充分发挥临床医学教学特色与综合实力,满足当前社会迫切需要,学院新增两个特色班:临床医学五年制(儿科学方向)和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每年分别招收30名,其培养目标、学位授予、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等与临床医学五年制基本相同。其中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要求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25分及以上(满分150,如满分非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且该专业实行分段的分流和淘汰制,但不设具体淘汰率。
5、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医学院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医学院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医学院不予录取。
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录取标准及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