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以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为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同一考试科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2、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及艺术类考生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的,在学校组织计算机、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加试成绩方能生效。
3、高职(专科)就读期间获得上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的考生可加20分后排序进行录取。(证书查验日期截止于2013年5月5日)
4、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2年退役士兵及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按计划数,根据专业加试成绩单独划定低录取分数线。
2013年上海建桥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