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低录取控制线上,报考本院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科,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三门文化课成绩和二门专业技能课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如有同分考生,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理工类则按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艺术类按专业成绩总分的高低择优录取。
2. 若个别专业招生计划数未满额,从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中按总分(五门)从高到低根据考生所提报的第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3. 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按缺额专业文、理、艺术类计划录取,根据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序。
4. 如考生所报我校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013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中等职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