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办法仅适用于符合以上自荐条件的考生。
2.考生在自荐过程中虚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优惠加分。
3.本办法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
2013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市本科招生特长生自荐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