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合法的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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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材料工程学校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