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计划1:1.2的比例分别划定普通文、理、艺术文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口高职按专业类别划定分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3、若报考的第一、第二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成绩提出预录名单并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公示预录名单:4月18日学院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6、4月23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7、4月27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8、4月29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9、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3年春、夏季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3年春、夏季高考。
2013年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