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报考我院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四)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可根据考生志愿和计划等情况进行调剂。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查询途径、也可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报到须知”以邮局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2013年山东省泰安卫生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