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对口升本科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3.资助政策:前三年中职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按照鲁财教[2012]90号文执行。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4.以上内容如与上级发布的2013年五年制招生有关文件内容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2013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班招生简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