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部分考试
“知识”部分由省统一命制试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和统分。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的第二个周六、周日。
(二)“技能”部分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由具备相应专业优势和考试组织能力的高等职业院校或本科院校作为主考院校。由学校提出申请,通过专家评估提出意见,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考试组织工作由各主考院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制定的专业技能考试工作考务细则负责实施。主考院校每年要制定《春季高考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后,具体负责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评分和成绩上报工作。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由主考院校确定具体时间提前向社会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生报考我省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时通用。
2013年山东省春季高考“知识+技能”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考试经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