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依据专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如果专业报考人数不满1:4的比例,我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考生比例。专业考试合格者,寄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将于4月底前在我校网站公布。
陕西省艺术类考生合格证的发放比例参照山东省艺术类考试合格证发放原则实施。
答案来源于:2013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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