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2013年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助与奖励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