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原则上不开展调剂工作。
2、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本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本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合格、未被录取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由研究生部按照调剂基本条件在上线不足专业安排调剂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且无校内调剂生源的和接收校内调剂后仍生源不足的专业,根据缺额情况和调剂基本条件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学院自行确定拟调剂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应在1.2左右。接收校外调剂生源必须严格选拔,挑选综合素质高的生源进行补充。
5、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未达到我校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或参加复试后由于其他情况不能被我校拟录取,且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如调剂至外校须完育部研招网(yz.***.cn或yz.***)的调剂程序,进入对方学校拟录取状态后到我校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信息公开及投诉
1、信息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 http://yz.***.cn/),院(系、中心)网站和其他指定的公示地点。
2、举报电子邮箱:jw@***.cn;举报电话:83952128;受理举报部门: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邮编:100070。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201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