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党政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审核、批准由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提交的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2、学校成立由体育部相关领导、相关运动项目的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体育专项测试专家工作组,负责制定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并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以及项目建设需求,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3、我校将依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成绩,择优认定部分品学兼优、体育专项特长突出的考生,颁发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认定证书。
4、获得我校专业水平认定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原则,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签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首先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5、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照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01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