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研究生院的在读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红章);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人要求必须为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
(6)本校教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原件。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013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生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