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为英语或日语,其中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仅限英语;
(2)跨专业考生需加考两门专业课。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工学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3)各专业综合考试参考用书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详见附表2。
1、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队,根据当年计划内指标,分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能迁入我校,录取类别自动转为委托培养,并按委托培养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5、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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