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申请享受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的考生,必须是在2010年9月1日以后参加以下三类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一)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限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批准举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年度单项体育比赛(不含分区分站赛),且符合我省规定的享受体育尖子生加分的27个体育竞赛项目〕取得前6名的体尖生。这部分考生须有参加省中学生、青少年比赛的经历及有效成绩记录。
(二)在全国性体育比赛,以及经省教育厅、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中学生、青少年比赛的以下项目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体尖生:田径(全能项目按成绩总分取前6名)、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篮、排、足球前6名)、艺术体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限单人、双人、三人和六人操)、定向越野(单项前6名)、无线电测向。
(三)在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中学生、青少年田径、游泳比赛中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体尖生。
(四)在我省体育尖子生加分的27项体育竞赛中,每个项目每年度只认定列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竞赛计划的省中学生、青少年比赛。
2013年四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尖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