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二类、医药卫生三类分别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高职班医药卫生二类专业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1〕220号)和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3年四川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医药卫生二类、医药卫生三类的招生对象和招生考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