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编导: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要求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编导: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013年四川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