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市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报考我校,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批次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并服从专业调配。
录取原则:
1、考核测试结果“优秀”者自动转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优秀”入选考生,录取原则参见《四川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考核测试结果“特别优秀”且已取得一定的专业成就者,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类科目的重点线以上,我校与生源所在地招办进行协商破格录取。
3、考核测试结果“出类拔萃”且已取得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成就者,我校将向教育部申请汇报,经批准后破格录取。
2013年四川大学双特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