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测试结果为“出类拔萃”、“特别优秀”、“优秀”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四川大学、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四级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为我校2013年“双特生”入选考生。
2、中学及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申请和公示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公示结果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考生的入选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为保证“双特生”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4、“双特生”入选者须参加本人特长领域同类科目的高考且体检合格,方能按照本简章第四条规定录取。
5、“双特生”入选者须书面承诺在专家组鉴定的特长领域和专业就读,并纳入我校拔尖人才培养体系,按我校“双特生”培养办法进行后续培养。
6、我校监察处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85404020。
7、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013年四川大学双特生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