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本办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其他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