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作为考生的录取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和面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照顾录取。
1.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高考方案》,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和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本人申请,通过学院组织专家测试或认定,可直接免试进入学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
2.若考生符合多项录取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照顾幅度高的一项,不得累加。
2013年四川财经职业学院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