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2877。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市区。
第七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八条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自主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自主招生工作。
第九条 2013年我院“校考单录”自主招生计划:护理专业80名(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计划为准)。
第十条 自主招生计划如有余额,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2013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