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150分)。
总分=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会考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会考成绩。
(2)素质特长:
参照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高得分不超过50分。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具体项目和分值如下: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50分地(市)级30分2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运动、武术、地掷球)、文艺(音乐、舞蹈)等比赛。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3国家等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国家二级50分4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
2013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