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方式为: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高中学业成绩两项综合,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面试、学业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的相同待遇。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
4.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3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