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适用于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2013年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