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与有关方面签署相关协议,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教育硕士研究生须交纳学费,年学费8000元/人(以物价局审定为准)。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对优秀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具体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学费及奖励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