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清华大学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2013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达到清华大学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一门:景观规划设计综合;专业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考核。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笔试和面试成绩结果择优录取。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生者,其所在单位应与清华大学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在学资格与培养
在职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在学资格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并按照清华大学制定的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攻读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七、学位授予
在职风景园林专业硕士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满足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全部培养费为3.9万元人民币。
九、招生咨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地址: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中101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83890
传真:(010)62796054
邮件:jzxypxzx@***.cn
网址:http://www.arch.***.cn/chs/index.htm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6月
3.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联考于2013年10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情见准考证)。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3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2013年清华大学在职人员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