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前35”及“保留2012年专业成绩”者:语文和外语成绩达到低要求,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22分;
2. 其他专业合格者:语文和外语达到低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不低于:北京市210.44、山东省199.04,其他省197.49。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予录取。
注: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合格线+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013年清华大学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