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档考生中,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绘画、服装设计与工程(设计方向)、音乐表演六个专业根据考生在专业考试中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专业成绩(山东省考生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余省市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服装设计与工程(模特表演方向)专业在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考生中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2013年青岛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