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前2年按照中职教育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进入本、专科培养阶段后按照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二)政策待遇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学生,前2年按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资助政策规定申请免学费和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进入高等教育阶段,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在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相同的政策。“2+3”专科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2+4”本科生后4年每生每年由烟台市财政资助1950元;学生在就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职责义务
“2+4”本科学生应承担和履行下列义务: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毕业后如被烟台市小学录用,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年;在毕业前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研究生。
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按协议规定退还政府资助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超过缴纳时间的还需支付滞纳金: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的;在校学习期间自动放弃学籍的;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未满8年的。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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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 | -- |
中等师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中 等 师 范--幼儿师范 | 南充师范学校 | 3 | -- |
学前教育(师范) | 洛阳电脑学校 | 2.5年 | -- |
幼儿师范 | 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 3年 | -- |
2013年蓬莱师范学校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收费标准、政策待遇及职责义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