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个人和其它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2013年面向河南省实施单独招生,招收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高招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招生计划860名。
专业名称学制计划专业要求学费专业情况说明矿山机电3180 3900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矿井通风与安全3120只招男生3900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矿井建设3100只招男生3900国家级重点专业群专业应用化工技术3100 3900企业发展急需专业矿山测量380 3900国家重点支持项目专业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360 3900国家级重点专业群专业煤矿开采技术380只招男生3900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80 3900企业发展急需专业旅游管理360 3600企业发展急需专业合计 860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七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报刊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高招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2、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和要求。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s.***.cn)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并通过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4月18日,4月18日16:00截至报名。
4、每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专业志愿选报1-2个专业。
第十九条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3年4月19日(8:00―16:00)-4月20日(8:00―12:00)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缴纳报名费。
1、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和2013年高招考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③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
④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
2、加分条件
①按照《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②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经审核无异议后执行。
3、报名考试费:150元/生。
第二十条 考试
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为450分;综合知识及能力考试满分300分;考试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考试分上下午两场,每场考试时间150分钟,一天内考试完毕。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十禁止”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因企业岗位要求,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不限男女。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 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基础知识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七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办审批。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八条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自觉接受省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375-7197375
第二十九条 收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院建立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咨询地点: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联系电话:0375-2066462/7197286/7240606/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4、14、22路公共汽车可至学院北门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3年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