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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普招章程省外录取规则

2013年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普招章程(省外)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23:51: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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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依据各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我校对所有专业的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录取采取“专业清”方式。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对所填志愿已经录满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统考控制线的考生,按各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没有省统考的省份,则承认其它高校专业加试成绩。

6、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7、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我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9、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10、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 2017-05-2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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