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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宁学院面向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2013年南宁学院面向中职学校自主招生章程学生待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20:1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06

满意答案

第十八条学生待遇:

1.我院对口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完全一致。

2.我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奖励和资助政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学年、二等2500元/学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助学政策:广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助学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连续补两年。

我院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可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高额度6000元/学年。

  ??????????? 2017-05-19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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