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厅关于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政策,制定学院自主招生办法和招生章程,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就业办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自主招生的日常事务。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负责配合实施自主招生的相关考务工作。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2013年南宁学院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