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考生必须注意左列菜单下方的新通知,并经常查看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新信息(如遇填报志愿系统故障需延时等特殊情况,相关处理办法也会在专栏首页通知,考生应密切注意并经常刷新,一般浏览器按F5键即可刷新)。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3、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所填报的志愿;对已投档的考生,院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征询考生是否愿意被录取,院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C除外)在我区有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其他院校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如院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与我区招生政策不符,按我区规定执行。院校录取除分数条件外,还可能有其它要求,如单科成绩等限制,具体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及阶段性统计信息招生计划专业备注。
5、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提倡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7、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8、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9、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发现报考志愿等个人信息被篡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10、未尽事宜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1号)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