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第三志愿及后面志愿的处理方法相同)。
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考生: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艺术类考生:美术类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合格证;其它艺术类专业获得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联考取得相关专业合格证,均可填报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013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创业学院招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