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一个A+加两分,两个A+加五分,其它情况不加分。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2、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出现一个A+加两分,若同时出现两个A+加五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如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投档分;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报考我校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113本科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报考我校江苏省院校代码为161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者访问我校招生网站。
4、对江苏省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
5、英语专业只招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录取结果公布:a.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b.在我校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7、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校负责。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