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监督和保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