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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监督和保证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江苏省内监督和保证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7:14: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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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 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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