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从考生第一志愿开始录取;
2.对于报考热门的规培基地和专业,根据教务处“考核成绩作为选择规培基地和专业优先级的唯一依据”的要求,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个人全部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录取;
4.录取结果将于10月20日前在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网站同时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2013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七年制学生转段填报志愿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