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费标准:我院收费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2、奖、助学金: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建立有完善的国家级、省级、院级、企业及个人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实行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的困难;同时学院建有勤工助学制度,优先为特困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我院在新疆投放的招生计划只招收汉族考生。
2013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市有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