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结合等级、科目、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确定结果。
(2)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规定为AB。
(3)江苏省招生计划(含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4)以上政策具体实施细则请咨询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江苏省录取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