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2.学费标准: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第一学年按照6800元/年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如遇国家调整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3.我校建有“全方位、式”的奖助学体系,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多元化资助体系。
4.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有较高综合素质和专业培养潜质,经选拔、考核和学校认定,入校后将授予本硕连读培养资格。
5.音乐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入学后可选择我校与加拿大阿比蒂彼.特米斯卡明魁北克大学新媒体系的多媒体、动画等专业合作办学项目(“1加3”、“2加3”模式,获得两校学士学位)。
2013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本科有关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