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一、本二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符合我校2013年招生章程公布的要求(届时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政策,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对进档考生分项目按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等级高低择优录取,测试等级相同的再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总分(文、理科均不含附加分)高低择优录取,未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专业测试等级和个人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测试达到“优秀”等级者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测试等级“合格”者,学校在其填报的前3个专业志愿中给予适当调配。
2013年南京财经大学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