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中职推免”招生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4、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93-6577029
2013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推免招生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