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201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