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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江苏收费标准

2013年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江苏)收费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14:15:00 解决时间:2018-03-2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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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本科收费标准为3960元/学年。

第九条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化工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毕业文凭:宁波工程学院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相应的普通本科学历,并实行教育部高校学历文凭电子注册。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将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组织机构

1、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

2、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学校纪委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网址:

电子信箱:zsjy@***.cn

咨询电话:0574-87616666、87616067、87616616

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201号 邮编:315211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8-03-22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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