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行网络远程录取。
2、学校执行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学校志愿投档执行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政策。
4、根据我校专业设置的特点,要求江苏普通类考生的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及以上。
5、按照我校在江苏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确定录取专业。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江苏省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
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确定录取专业时以考试成绩为准。在考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如若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都相等,则优先录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8、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专业加试要求。
9、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3年宁波工程学院招生章程江苏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