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招生办审核。
(1)具有市级(含市级)或校级(含校级)以上各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考生;
(2)具有人力资源和与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我院招生委员会认可的就业基地、实习单位、教学基地的法人代表书面推荐;
(5)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专业确认原则:
(1)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2)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给予调剂。
2013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推免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